防雷:盘后27股被宣布减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2-042号)。公司副总经理唐昕先生计划于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9%)。截至2023年1月12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限内,唐昕先生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后续减持计划:持有公司股份7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16%)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唐昕先生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9%)。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2-042号)。2023年1月12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唐昕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一)高管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唐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16%;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内,唐昕先生未减持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 唐昕先生上述减持计划股份来源于其所持有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账户的股份。 (二)高管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唐昕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2023年1月12日,唐昕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其实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0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其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公司已就上述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唐昕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唐昕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4、唐昕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高管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一)减持高管的基本情况 1、拟减持高管人员的名称:唐昕 2、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唐昕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8,0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0.011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唐昕先生所持有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账户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唐昕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9%),即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将遵守窗口期限制买卖股票等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减持高管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召开董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以及2016年9月19 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配套融资方式)》等相关议案,同意向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四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35,379,06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亿元。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12,599,000股于2017年5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承诺的锁定期限为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限至2020年5月21日。唐昕先生在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的份额遵守了上述锁定期限承诺,其减持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此外,唐昕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唐昕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唐昕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数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唐昕先生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唐昕先生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唐昕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唐昕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19:49 我爱我家: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基于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作为交易对方通过2017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取得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该等股份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孳息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东银玉衡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不超过47,110,017股,减持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按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拟减持期间:自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2017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股权交易过程中,东银玉衡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具体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如下:
上述承诺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28日和2020年12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2017-093号)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2020-095号)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东银玉衡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股份锁定的承诺等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19:49 神州高铁:关于公司董事长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还贷缴费等个人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方式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5、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5%)。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背其承诺的情形。 【19:34 邦德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拟在 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拟在减持期间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新麟三期在邦德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时作出的承诺如下:“(1)本企业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2)自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3)本企业减持股份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述规定,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5)如违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9:29 清源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Hong Daniel先生持有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1,617,607股股份,占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 29.81%。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Hong Daniel先生计划将于本公告披露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即 2023年 2月 13日至 2023年 8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其所持有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5,000,000股,合计占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1.83%。若此期间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源股份”)于 2023年 1月 13日收到控股股东 Hong Daniel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19:24 新产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红杉铭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含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 减持期间: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 5、 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红杉铭德所持全部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红杉铭德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146,582股,占2 公司总股本的 0.4003%)。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将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 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二) 高级管理人员张蕾、丁晨柳、李婷华、刘海燕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 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 减持数量:高级管理人员张蕾、丁晨柳、李婷华、刘海燕分别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股、240,000股、180,000股、300,000股(分别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0382%、0.0305%、0.0229%、0.0382%)。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 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而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上述减持底价下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19:19 宁波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份、公开发行股份(配股)。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不超过41,25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0006%。 本公告披露后,如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 动事项,则对上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李浩先生未做出过股份限售承诺,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的规定,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18:59 海目星:海目星: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或“公司”)股东、副董事长聂水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96,575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715,897股,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合计 10,912,4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4095%;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松岭持有公司股份 890,2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413%;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高菁持有公司股份 19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974%;公司副总经理周宇超持有公司股份 810,1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016%;公司副总经理李营持有公司股份 169,8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842%。 上述股份,其中副董事长聂水斌持有的 45,000股为股权激励取得;董事、副总经理张松岭持有的 45,000股为股权激励取得;董事、财务负责人高菁持有的45,000股为股权激励取得;副总经理周宇超持有的 30,000股为股权激励取得;副总经理李营持有的 9,000股为股权激励取得,其余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9月9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聂水斌、张松岭、高菁、周宇超、李营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聂水斌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799,1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3962%;张松岭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222,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1103%;高菁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49,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 不超过 0.0244%;周宇超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202,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1004%;李营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42,4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210%。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18:59 麦迪科技:麦迪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之前,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汪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73,54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642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汪建华先生拟在本计划公告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择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68,375股,即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10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期间为本计划公告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 其他说明 2020年1月23日,汪建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建华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汪建华先生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根据上述情况,汪建华先生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1 【18:34 皓元医药:皓元医药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真金高技术服务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真金投资”)持有公司3,297,747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08%;公司股东上海创业接力泰礼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泰礼”)持有公司567,043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3%、上海含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含泰创投”)持有公司639,561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0%。上海泰礼、含泰创投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06,60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3%;公司股东杭州虎跃永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虎跃永沃”)持有公司371,50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财务需求及安排,真金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3,297,747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08%。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公司股东真金投资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减持细则》”)的减持特别规定,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1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上海泰礼、含泰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1,206,604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3%。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上述股东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特别规定》和《减持细则》的减持特别规定,其中,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上海泰礼投资公司期限已满48个月但不满60个月,在任意连续3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3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含泰创投投资公司期限不满36个月,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 因股东自身财务需求及安排,虎跃永沃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371,5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5%。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公司股东虎跃永沃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特别规定》和《减持细则》的减持特别规定,虎跃永沃投资公司期限已满48个月但不满60个月,在任意连续3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3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8:24 东箭科技: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注 2:以上计算结果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0.09%。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减持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涌创铧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减持情况。 2、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涌创铧兴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3、上海泓成、上海聚澄、祥禾涌安、涌创铧兴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18:04 九联科技: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联科技”)股东汇文添富(苏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文添富”)持有公司股份24,99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8%;苏州汇文运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文运通”)持有公司股份 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00%;齐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8000%;汇文添富、汇文运通以及齐梁女士为一致行动人,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99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998%。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已于2022年3月2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要,股东汇文添富、汇文运通、齐梁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00%。 汇文添富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六十个月,创业投资基金减持股份数不受减持比例限制。汇文添富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并作为创业投资基金已于2022年4月10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申请。 汇文运通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并作为创业投资基金已于2022年4月10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申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汇文运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齐梁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800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18:04 微芯生物: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拟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海德睿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德睿达”)持有公司股份12,533,8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5%;公司股东深圳市海德睿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德睿远”)持有公司股份12,533,8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5%。 公司股东海德睿达和海德睿远持有公司的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已于2022年8月1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海德睿达和海德睿远为一致行动人,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60,000股,其中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0,000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40,000股,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次拟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8%。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1 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海德睿达和海德睿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7:59 华凯易佰: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1、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周新华先生自公司2017年1月20日上市以来从未曾减持过公司股票。期间,为了投资易佰网络及认购公司重组配套融资股份先后借款超过1亿元,上述借款将于2023年7月到期,周新华先生为了偿还上述借款需减持公司股票。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公司首发后非公开发行股票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550,15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3%(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计划 1、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神来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新华先生偿还借款需减持公司股票。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4%(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实际控制人周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神来科技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公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本公司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本公司股东及其配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本公司股东及其配偶从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本公司股东及其配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本公司股东及其配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东周新华作为神来科技的股东还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湖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 4、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所持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锁定期满两年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5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二)实际控制人周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神来科技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新华的配偶罗晔因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后,与周新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神来科技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超过 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罗晔已承诺 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且上述事项已经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周新华和神来科技在本次交易前所持上市公司31,927,900股股份需延长限售期,自罗晔因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股份之日(2021年7月2日)起18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锁定期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新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及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周新华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2,272,727股自其上市之日(2021年7月29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周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神来科技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述相关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17:59 苏交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数量、比例、方式及股份来源:
4、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 时任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冠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其余股东潘岭松、张海军、朱晓宁承诺:自苏交科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时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符冠华、朱晓宁、潘岭松、张海军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17:59 大智慧: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 司”)董事汪 本的 0.049% 计划授予,其 限售并上市流 集中竞价减持 汪勤先生拟自 过集中竞价方 0.012%。 、集中竞价减 日,上海大智 先生持有公司股 上述股份来源 400,000股股 。 划的主要内容 公告披露日起 式减持不超过 2 主体的基本情 股份有限公 份1,000,00 公司 2021 已于2022 因个人资 15个交易日 50,000股,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1,000,000 0.049% |
计划减持数 量(股) | 计划减 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 拟减持股 份来源 |
不超过: 250,000股 | 不超过: 0.012% |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250,000股 | 2023/2/13 ~ 2023/8/12 | 按市场 价格 | 2021年限 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授予 |